勞動部109年1月1日起新實施之重大政策或效率便民措施
每月基本工資由新臺幣23,100元調整至23,800元,預估約有183.26萬名勞工(本勞136.71萬名,外勞46.55萬名)受惠;時薪由150元調整至158元,預估約有48.33萬名本國勞工受惠。
配合基本工資調整,修正「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」第1級之月投保薪資為新臺幣23,800元,以增進勞工請領勞保給付權益。
因應基本工資調整,配合修正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,新增第20級月提繳工資/月提繳執行業務所得為新臺幣23,800元,預估受益勞工人數約122萬餘人,落實勞工退休金權益之保障。
基本工資自109.1.1起調高為新臺幣23,800元,自是日起受僱全時工作者勞(就)保月投保薪資、勞退月提繳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,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主動依新修正之勞保、勞退分級表規定逕行調整提高,以簡政便民並同時維護勞工權益。
曾從事石綿作業之勞保被保險人,仍為相關職業病之高風險群,為期及時發現,維護渠等健康,得填具申請書並以切結石綿作業經歷之方式,自行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。
新增「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」自109.1.1起報名參加技能檢定,得申請學、術科測試費、報名資格審查費及證照費之補助,每人最多可申請3次。
為配合行政院2025年行動支付普及率達90%之政策目標,預定於109年1月下旬提供台灣Pay行動支付繳納聘僱外國人申請案件審查費服務,預估109年度外國人申請工作許可相關案件(含藍白領案件),約有72萬件案件可選擇使用行動支付方式繳納審查費。
開放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製造工作、海洋漁撈工作、營造工作、家庭看護工作、家庭幫傭工作及機構看護工作之「延長招募許可引進期限」及營造工作之「遞補招募」、「入國引進簽證」、「轉出」、「延長轉出」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。
為因應「勞動事件法」對於民事訴訟制度之變革,並期迅速、妥適、專業、有效、平等處理勞動事件,保障勞資雙方權益及促進勞資關係和諧,本部擴大勞動調解程序及工會集體訴訟納入訴訟扶助範圍,以持續完善訴訟扶助措施,保障勞工應有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