菲國禁止移工來臺,勞動部相關因應措施
因應菲律賓緊急公告自2月10日深夜起禁止菲律賓公民前往「中、港、澳、臺」,將會影響菲籍移工來臺及我國雇主權益;勞動部表示,受此影響之雇主,可向勞動部申請延長引進效期、再入國許可或更換遞補他國移工。
勞動部解釋,此緊急公告影響情況包含:(一)辦理招募作業後無法引進、(二)菲籍移工返鄉探親無法回臺、(三)因航班取消或調整,致預定返國的菲籍移工無法遵期出國等部分,該部已規劃相關因應措施如下表,雇主可評估採取。
影響事項 與 因應措施
(一)辦理招募作業後無法引進
因菲國禁令致菲籍移工無法於許可效期內到台,因屬不可抗力,可檢具聲明向勞動部申請延長引進效期3個月。
(二)菲籍移工返鄉探親無法回臺
→擬繼續聘僱原移工:菲籍移工返鄉無法於重入國許可期限內返臺,得向勞動部申請同意移工再入國許可。
→擬更換移工:雇主可向勞動部申請廢止聘僱許可後,再依規定申請遞補其他國家新移工。
(三)因航班取消或調整,致菲籍移工無法遵期出國
→尚不違反「一出一進」或「期滿遵期出國」規定(須檢附原訂機票紀錄等佐證)。
→雇主仍應儘速安排菲籍移工返國,如有臺菲直飛航班取消疑慮,可選擇搭乘非臺籍航空公司班機或改由第三地轉機。另移工出國前,雇主仍應善盡生活管理照顧責任。
勞動部表示,本次事件屬於不可抗力及不可歸責,相關申請案件將儘速及採取從寬認定原則,協助雇主辦理後續手續,以兼顧雇主用人及移工工作權益。另菲國發布禁令禁止菲籍移工來臺,將配合外交部持續與菲國協調。
後續,民眾如有移工引進或聘僱相關問題,可洽 1955 專線,或勞動部 0800-085-151免付費電話。
資料來源:勞動力發展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