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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勞保老年給付五大常見問題一次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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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部表示,我國已邁入高齡社會,再加上少子女化的趨勢,老年人口逐年增加,勞工朋友老年經濟生活的保障也愈形重要。為讓勞工朋友能更清楚明瞭相關給付規定,特別整理勞保實務上民眾對於老年給付常見的問題類型如下:
 
第一類「勞保老年給付各種給付方式,在採計平均月投保薪資上有什麼不同?」
勞保老年給付請領方式,分為老年年金給付(按月領)、老年一次金給付、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三種。前2種是以保險年資區別,年資15年以上(國、勞保年資得予併計)者得請領年金、未滿15年者請領一次金,平均月投保薪資採計以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;第3種是98年1月1勞保年金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可選擇請領,平均月投保薪資按退保當月起前3年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。勞動部提醒,投保薪資應覈實申報,不得為請領給付或節省保費不實申報,以免影響保險給付權益,甚至觸法。

 

第二類「提前請領老年年金會扣減給付金額,是否領到法定請領年齡時,即無須扣減?」
勞保老年年金之法定請領年齡,於98年年金施行時,即定有漸進調高機制,依法將逐步提高至上限65歲(民國115年)。如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,未符法定請領年齡,每提前1年請領,年金給付金額將減給4%,勞工最多可提前5年請領;如果符合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條件,延後請領的話,每延後1年,給付金額也會增給4%,最多增給至20%。勞動部特別說明,經減給計算核付後,到法定請領年齡仍會依減給計算金額發給,勞動部也提醒勞工瞭解自身的權益。

 

第三類「老年給付請領後可以變更給付方式嗎?」
為讓勞工朋友瞭解老年給付請領方式及規定,勞保局提供臨櫃及網路查詢、試算等服務,方便勞工查詢利用。不論勞工選擇申請年金或一次給付,經勞保局核付後,即不得再變更。

 

第四類「請領老年給付後,想再工作,可以再參加勞保嗎?」

依《勞工保險條例》規定,已領取老年給付者,不能再參加勞保。如果勞工朋友再就業,符合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》之加保規定,應依法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,確保工作安全。

 

第五類「申請勞工退休金,是否須同時申請勞保老年給付?」
勞工退休金與勞保老年給付分別由不同法律規範,如果勞工朋友依《勞動基準法》或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規定請領勞工退休金,考量仍可能再就業,可以先不領老年給付,並於工作後,再加保累計勞保年資。

 

勞動部補充,老年給付是為確保勞工老年長期經濟生活提供的保障,攸關勞工權益,如有任何老年給付相關問題,都可向勞保局洽詢(電話:02-2396-1266)。

 

資料來源(勞動部):https://bit.ly/3tbEsE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