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保障農民職業安全,提供適時的經濟補償,政府已自107年11月1日開始試辦農民職業災害保險。只要是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之農保被保險人,都可以親自向戶籍所在地的基層農會申請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。但依規定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之農保被保險人,於農保退保時,不得繼續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。
勞保局表示,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提供加保的農民,於從事農業工作發生職業傷害時,有傷害給付、身心障礙給付、就醫津貼及喪葬津貼等4種給付,以保障遭遇職業傷害農民及其家屬之生活安全。截至108年1月底止,農職保加保人數已突破12萬人,且加保人數仍持續增加中,申請的職業災害給付案件亦達150件。
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初期,為照顧農民、鼓勵農民投保,保險費率定為0.24%,每月保險費共計25元,其中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60%,其餘40%由中央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補助,故加保後,農民每月保險費為15元。
勞保局特別提醒,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是提供農保被保險人另一層保障,因此必須以有參加農保為前提,如果喪失了農保加保資格,例如:土地或租約異動致面積不符合加保規定、養蜂農民未繼續放養申報、實際耕作者未繼續取得有效之實際從農工作證明、有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或戶籍遷離原農會組織區域等情形,則無法繼續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。亦即,農保若退保,農職保也會一併退保哦!
資料來源:勞動部